人文学院关于2014级学年论文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专业及相关教师:

根据2014级培养计划安排,现就各专业2014级学年论文任务安排通知如下。

学年论文为各本科专业第6学期实践环节,应在当学期内完成并提交课程成绩和对应的成绩材料。

学年论文具体进程要求如下:

1、需在第7周前,完成学生和论文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并提交本专业的学年论文指导名单;

2、需在第10周前,确认本专业学生学年论文题目并汇总上交;

3、需在第16周前,录入本专业学生学年论文成绩,并将学年论文电子稿以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命名(如XXX201403020127)汇总发给分院教学秘书留底。

学年论文作为毕业论文的前置课程,希望各专业论文指导教师能够保质保量的指导学生完成。

人文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