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文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人文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14年)》、《人文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计算办法的通知》及之江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教学业绩考核小组投票通过,2023年度人文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如下:

序号 教师姓名 考核等级
1 任文杰 优秀
2 吉素芬 优秀
3 庞飞 优秀
4 孙劲松 优秀
5 陆远 优秀
6 王永红 合格
7 曾朝阳 合格
8 芮嵘 合格
9 李恒光 合格
10 徐玉红 合格
11 刘欣 合格
12 周春 合格
13 司马伊莎 合格
14 蓝刚 合格
15 徐法超 合格
16 张雪花 合格
17 雷春红 合格
18 李娟 合格
19 陈博 合格
20 高虹 合格
21 祁永芳 合格
22 莫红霞 合格
23 傅蓉 合格
24 刘磊 合格
25 陈骁 合格
26 刘召靖 合格
27 徐辉 合格
28 吴晓春 合格

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1日起到2024年3月25日下午3时止。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专业(教研室)和个人均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人文学院(电子邮件:zhijiangrenwen@126.com)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