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公示

根据评选2023年度“平安之江”、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部门推荐、组织评选,现将拟推荐刘欣同志参评“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人文学院办公室(电话:0575-81112572邮箱zhijiangrenwen@126.com)或学院监察办公室(电话:0575-81112735,邮箱jcb@ 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12月12日起到12月1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