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特殊困难学生援助基金管理暂行方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02】3号),《之江学院人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援助和慰问基金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照顾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人文学院基金管理委员会评选,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拟推荐练莹等9名学生为人文学院困难生基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3月11日16:00时。公示期内,有任何疑问可向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A319)纪老师(0575-81112712)反映。
特别援助名单
2022级
练莹 曹茜
一般援助名单
2022级
林婷婷 戚温凤 许佳 吴紫慧
2021级
厉雯 鲜芸
2019级
王雨凡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