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8]30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名额分配与我院专业设置等实际情况,确定可转名额如下:
类别 |
名额 |
A |
0人 |
B |
0人 |
C |
汉语言文学 |
2人 |
法学 |
2人 |
广播电视学 |
1人 |
广告学 |
1人 |
合计 |
6人 |
公示时间:7月16日至7月18日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zhijiangrenwen@126.com
人文学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