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辉

徐辉

民商法学博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仲裁员。研究方向为破产法、民事诉讼法。

学术成果如下:“民事再审程序错位根源认识”(《甘肃理论学刊》,2013年第6期);“论民事诉讼保全制度功能的最大化”(《当代法学》,2013年第1期);《破产法案例评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 年10 月版);“论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合理化配置”(《民事诉讼法学专论》,2010年10月)。参与211研究项目“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