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第九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部门(单位)主管岗位招聘公告》等要求,经聘任小组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主管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级 |
拟聘任岗位 |
洪丹奇 |
女 |
1994.11 |
管理3级 |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
邵华浩 |
男 |
1988.01 |
管理4级 |
学院办公室主任 |
1.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到2024年10月29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人文学院办公室(地址:3B302,电话:0575-81112572,电子邮件zhijiangrenwen@126.com)。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人文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