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自主报名、学院资格审查、面试三个环节的考核,综合考虑应聘者平时工作表现,拟招聘以下同学为辅导员助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0月22日16时止。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可向人文学院学工办(3A319办公室)张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5-8112712。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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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学号 |
| 广告专2602 |
蒋好 |
202603120207 |
| 广告专2602 |
杨宇婷 |
202603120224 |
| 广电2501 |
黄舒馨 |
202503070107 |
注:1、公示结束后为考察期,考察期一个月。考察期过后符合要求者予以聘任。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