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和学院评议认定,拟认定77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33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0月16日中午12:00。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实名向3A319许老师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电话:0575-81112712,电子邮箱:zjcrenwen2019@163.com。
附件: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资助对象拟认定结果公示.xlsx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