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3届毕业答辩环节进程及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答辩环节,促进毕业论文质量的持续提升,迎接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查工作,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毕业答辩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查重

论文答辩分两次,小组答辩和大组答辩。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树立学术诚信意识,学校将统一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论文查重在小组答辨开始之前完成,论文正文查重比例低于30%以下的同学可以进入答辩环节文查重率超过30%(含)的同学将取消答辩资格直接进入大组答辩。未在所在专业规定时间内完成定稿并经指导老师确认者,将取消小组答辩资格直接进入大组答辩。未按时提交查重稿导致未能参与学校统一组织毕业论文查重者,将取消小组答辩资格直接进入大组答辩。

二、小组答辩

1.小组答辩时间暂定5月中下旬,小组答辩由各专业组织安排。

2.每位同学需按照专业通知的时间参加小组答辩,并按照答辩导师人数打印毕业论文。

3.同学需向答辩组介绍论文撰写情况,回答答辩组成员提问

三、大组答辩

1.大组答辩时间暂定5月底。

2.小组答辩未通过的同学需参加大组答辩。此前因查重不过未能参加小组答辩的同学,在符合重复率要求后可申请参加大组答辩。文查重率仍超过30%(含)的同学,将取消答辩资格,毕业环节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申请优秀毕业论文的同学,论文修订后经导师同意,也可申请参加大组答辩。

四、完成资料归档

1. 完成答辩的同学,需根据答辩组导师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并经指导教师确认后进行终稿查重。

2.终稿查重通过后,论文档案袋(内含前期材料、论文正文、考核材料)、论文材料电子稿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指导教师,注意前期材料、论文正文需胶印。归档后,方可从指导老师处领取【毕业论文提交凭证】,领取学位证与毕业证时需提交【毕业论文提交凭证】。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同学可申请参加当年9-10月份的补答辩。

五、完成论文抽检修改

  通过毕业答辩的同学定稿完成后,按照教育部、学校要求完成论文抽检修改,按时提交,并对提交论文负责。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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